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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楼宝典:收楼前要看“三书一表” 切忌“先收楼后验房”

2014-11-06 23:26:39 0人阅读 来源:阳光房产网 收藏 字号:T / T

  去年,东莞开发商共卖出7万余套住宅。临近年末,很多楼盘也到了时间,这意味着今年又有数万的业主收楼入住。然而,记者在采访时发现,目前收楼时存在很多陷阱,甚至品牌开发商的流程也难以透明化。针对目前收楼过程中的种种陷阱,有哪些事情业主需要特别注意?本报记者采访业内人士做了以下梳理,以供购房者参考。

  1 千万不要“先收楼再验房”

  正常的收楼流程,往往是先验房再签字收楼。不过,东莞开发商在实际操作中并非如此,有的开发商在收楼流程上则是采取先交钱填表、签文件,再验楼。很多业主对此并不清楚,容易吃亏。

  本报记者曾经报道过的位于南城总部基地的楼盘香树丽舍,在收楼现场告知业主的收楼流程是:业主身份确认-预收物业管理费-收楼资料签收-钥匙交接-业主验楼,为了吸引业主先签字,该公司还在现场准备了一些大米之类的赠品。此举引起部分业主的质疑,部分业主因此拒绝收楼。

  这种现象在市区其他楼盘也出现过,有些楼盘物业就此解释称,楼盘都是集中时间统一办理交楼,业主先签字缴费再验房的话可节省时间。

  业内人士提醒,“先收楼再验房”是霸王规定,遇到此类情况,业主可明确拒绝,提出要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房屋的收楼交接。如果非要先签字再收楼,业主可在每份签字的文件上注明未验房,以便验房时如出现情况可灵活处理。

  2 实际收楼时间过于滞后

  对于收楼时间,购房者早与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了收楼时间。但在实际中,却并不是所有开发商都能够严格按照约定时间交楼。工程施工进度影响,有的开发商提前交楼,反之,有的却迟迟未能交楼,少的推迟一两个月时间,甚至更长时间。

  今年,凤岗永江花园香溪业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约定到2 0 14年3月3 1日收楼,但因为竣工验收许可证的问题,一直未能收楼。直到8月1日,开发商才拿到许可证。延迟4个月交楼,业主欲向开发商讨违约金,不过双方却没有就赔偿情况达成一致意见。后来,还是政府部门介入才协调完毕。记者了解到,在东莞有的楼盘延迟交楼甚至长过一年时间,最后该楼盘的业主集体维权,走法律途径去声讨开发商。

  据了解,延迟收楼的原因有千千万万。对于延迟收楼,业主最为关心的则是赔偿问题,业内提醒应该按照合同办事,不能仅凭开发商说了算,比如有的开发商会擅自用物业费来抵扣赔偿款等。

  3 开发商无法提供验收合格等证书

  律师提醒购房者,收楼时应该向开发商要求看以下相关证书,简称“三书一证一表”。第一,竣工验收备案表;第二提供“三书”,即住宅质量保证书、住宅使用说明书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;第三,“一证”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》,包括消防、环保验收合格证书等。

  然而记者在走访中就了解到,不少楼盘往往会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,“该楼房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使用,验收指的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、勘察单位以及设计单位等五方共同验收合格即可交楼。”楼盘在未提供相应的证书时就让业主收楼。比如位于厚街汇景世纪双子公馆就在消防未取得验收合格的情况下,催业主收楼。

  在相关证书未办齐的情况下,开发商为何如此着急让业主收楼呢?业内人士称,很明显,开发商不想承担合同中规定的延迟收楼的赔偿金。

  需注意的是,如果开发商不出示文件或者文件不齐,业主千万别签字收楼。因为按照法律规定,收楼了也就等于业主承认开发商的“质量瑕疵”,也认可这个降低交楼标准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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